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正文

吉化院[2017]162号 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培养新时代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



上一条:吉化院[2018]120号 关于印发《吉林化工学院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吉化院[2016]18号 关于印发《吉林化工学院关于修订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关闭

电话:0432-62185120

地址:吉林省龙潭区承德街45号吉林化工学院教师发展中心院部224

邮编:132022

技术支持:凌之风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