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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校2024年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1.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为经高等学校确认的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应符合《教师法》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 教学实践合格(需完成学校新教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且获得《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3. 经学校审查,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 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博士普通话免测)。

5. 经当地三甲医院体检合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

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本校教师。

三、报名时间

申报人员请于9月30日下班前通过企业微信告知教师发展中心唐国坤老师。并扫码进入企业微信群。(2024年省岗前培训通过的老师已在群内,无需报名)






、有关事项和要求

1. 体检:经吉林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同意,申报人员于2024年10月8日后自行到吉林市中心医院进行体检。《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需粘贴照片,加盖学校公章(此表请于群内查看)。

2. 报名程序:申报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在网上提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注册并按要求录入、提交信息。(具体要求请关注群内通知)

3. 照片要求: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在“网上报名”时,申请人在上传照片时的要求是: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如有戴眼镜、项链等均为不合格)。

4.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需补办的教师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唐国坤老师。

   教师发展中心

202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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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2-6218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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